秦皇岛胜和新型建材制品有限公司组成验收工作组,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以及本项目环评文件和审批部门批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由项目建设单位、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验收监测单位和3名技术专家组成(名单附后)。
验收组查阅了项目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审阅了验收监测报告,踏勘了工程现场,核准了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经质询和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年产15万立方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
本项目位于杜庄镇北高庄村东北方向,依托现有厂房。厂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9°32′45.49″,北纬40°0′57.391″(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项目东侧为秦皇岛首博玻璃有限公司,南侧为邻厂厂房,西侧为秦皇岛荣正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侧为空地。
(3)建设性质:扩建
(4)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6667.5m2,总建筑面积1896m2。项目依托现有厂房,主要进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并对原备案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新增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相关生产设备12台(套),改造完成后,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能力由原计划年产15万m3增加到年产25万m3。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秦皇岛胜和新型建材制品有限公司委托秦皇岛德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年产15万立方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10月19日秦皇岛市海港区行政审批局对该项目予以批复,审批文号为海行审表【2022】31号。
项目于2022年10月开始建设,2023年3月建成;项目建设和试运行期间,无违法记录和环境投诉问题。企业办理了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1303026992447966001Q。企业已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 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20万元,环保投资2.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1%;
(四)验收范围
环评文件、批复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评阶段比较,环评中企业外购生石灰块为原料,通过斗提输送至生石灰块储罐中,生石灰块储罐将生石灰投料至球磨机内,球磨成粉状,经密闭的斗提机运输至生石灰粉储罐内。现企业实际情况为外购生生石灰粉为原料储存至储罐内,原生石灰块球磨成粉生产线停止生产,现处于闲置状态。
依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上述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范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①废气:原料堆存、运输及卸料时厂区内扬尘料仓密闭,道路硬化,定期洒水,厂区进口设洗车设施;储罐仓储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1根15m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投料口)产生的粉尘分别经1套布袋除尘器+1根15m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使用低氮燃烧器装置+1根8排气筒排放;
②废水:车辆冲洗用水循环利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产搅拌用水进入产品;锅炉软水制备中冷凝水和锅炉排污水均回用于生产;生活废水厂区泼洒抑尘,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
③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用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减振设置;
④固废:本项目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切割工序不合格产品、洗车设施污泥回用于生产;蒸养后不合格产品定期外售;水剂型铝粉膏废弃包装袋、软水制备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于厂区固废区,定期外售;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10m2危废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运输并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生产负荷为85%,秦皇岛清宸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06月21日-22日对项目开展了验收监测,并出具了监测报告。
(一)废气
经检测,DA001仓储废气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2.5mg/m²,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同时符合《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水泥行业大气污染排放特别要求。
DA002投料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1.7mg/m²,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修改单要求。
DA003天然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浓度最大折算值为2.6mg/m²、二氧化硫最大折算值为6mg/m²、氮氧化物最大折算值为45mg/m²,符合《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要求。
经检测,该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286mg/m³,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符合《秦皇岛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特别管控要求。
(二)噪声
经检测,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范围值为47~49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三)总量
根据检测结果计算,SO2、NOx排放量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气、噪声污染物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皆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建设和运营对周边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六、验收结论
秦皇岛胜和新型建材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立方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改造项目执行了环评“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批复要求。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各污染物皆能达标排放,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与建议
1、适时完善环保岗位责任制和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维护保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同周边单位与居民的沟通,及时处理环境问题。
2、依据相关要求,加强厂区和车间内颗粒物无组织管控;做好企业自行监测、档案管理、台账记录和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工作。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工作组人员信息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签到表附后。